新春角色刮刮樂
【2/9 (二) 16:00 ~ 2/10 (三) 15:59】
*累積在線時間 30 分鐘,可獲得「新年紀念幣 X 2」。
*累積戰鬥時間 20 分鐘,可獲得「新年紀念幣 X 2」。
*累計擊殺 20 名敵人,可獲得「新年紀念幣 X 2」。
*任何模式中完成 5 場配對,可獲得「新年紀念幣 X 2」。
十萬CP大紅包
注意事項:
※ 本活動辦法以活動網頁釋出後所公布之規則為準。
※ 本活動之參加者應依活動規則進行獎項抽取、蒐集及兌換,本活動各個獎項的中獎機率不一,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請妥善評估再行參加或購買,如對於中獎機率有任何異議,切勿參加本活動。
※ 領取獎項前,請確認系統信件是否有足夠空間,避免因空間不足,以致無法領取虛寶獎項;如因系統信件空間不足發生無法領取,或導致物品消失之情況,則不另作補償。
※ 如有任何因手機、平板、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活動主辦單位之事由,若因觸犯遊戲規章遭受凍結處份、個人線路不穩、個人操作不慎或錯誤、未依遊戲設定完整操作、伺服器維護、導致斷線、連接失敗等問題,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得獎通知,或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而影響活動參與,本公司均不負責,活動照常舉行,不另做補償。
※ 本公司有權檢視各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得獎情形是否涉嫌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多開(重)帳號、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任何違反會員系統服務合約及停權管理規章之情事者,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本公司得一概取消之。
※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及本公司官方說明為準,本公司擁有本活動隨時及最終保留、變更、修改、或撤回、取消獎項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活動將有一部或全部暫停、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公司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不同意或有違反,應視為無參加資格 ,或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本公司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如因得獎人帳號所提供、登錄的連絡電話、電子信箱有誤,造成本公司傳送訊息或電 子郵件被退件,或因得獎人手機及電子信箱之設定致本公司之電子郵件被歸為垃圾郵 件而被刪除或未讀取者,或得獎人因任何其他事由而未收受活動主辦單位之通知(包括但不限於得獎人之信箱爆滿、網路障礙等),均由得獎人自負責任,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於本次活動之報名資格確認、抽獎、聯繫通知及於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使用之,並保障參加者個人資料之安全。
※如活動之獎項說明有任何未盡之事宜,悉依本公司之中獎通知說明為準,本活動參加、得獎、領獎資格或獎品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即無法進行取消、退換貨、亦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遊戲點數/幣值、紅利,或更換其他商品或權益,若不配合領獎程序者視同無條件放棄一切資格及相關權益。
※本網頁各項活動須於活動期限內,達成活動指定之條件,才具該活動參加、獎項兌換領取之資格。實際任務達成之計算、官方伺服器開放時間均依據《遊戲名稱》伺服器、資料庫之數據為準;活動獎項所呈現之效果,應以遊戲內實際設定為準。各項活動獎項每個帳號限領取乙次,不得重覆領獎。
※本活動網頁與虛寶獎項均設有領獎及使用期限,請盡速兌換及領取;如未兌換、未領取之獎項即視為失效,無法重新兌換及使用,亦不另做其他補償;本活動之參加、得獎資格及獎項均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或轉移至其他帳號,一經兌換即無法進行回復、退換貨、轉移,亦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遊戲點數/幣值、紅利,或更換其他商品及權益。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及本公司官方說明為準,本公司擁有本活動隨時及最終保留、變更、修改、或撤回、取消獎項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活動將有一部或全部暫停、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公司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包含對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如不同意或有違反,應視為無參加資格 ,或本公司得取消其中獎資格,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本公司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得獎資料一經登錄送出後,即不得更改。凡參與本公司活動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填寫提供不完整、不實、不正確或冒用他人資料報名,致使本公司客服中心無法聯繫得獎人或發放獎項,未於本公司要求之時間內回覆繳交領獎資料、或未於本公司要求之時間內完成資料填寫及資料變更者,未確實繳納相關稅款者,均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不得再請求本公司交付或主張其他任何權利。